惠阳区尚城世家小区(包括一期、二期、三期),自从2020年11月,物业公司擅自将小区大门改造成为广告灯箱,长期投放商业广告,并且从未公布大门广告的相关合同。
擅自利用小区大门从事经营商业广告的行为,涉嫌违反《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的【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如需利用小区大门从事经营商业广告,依法应由业主共同决定、取得足够比例的业主同意,而非物业擅自决定。
2024年4月11日,有业主向惠州12345平台反映尚城世家物业擅自将小区大门改造成为广告灯箱等问题:
2024年4月26日,两部门回复:
惠阳区住建局物业所回复称:“经了解,为了创建优良小区、方便住户进出,尚城世家二期大门由深圳瑞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出资更换了两个新的人行门禁门并设置广告。该门禁门是独立设表及使用物业公司用电。我局要求物业公司要对小区公共收益进行独立设账,并定期对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进行公示,做好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
淡水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回复称:“我街道工作人员已到尚城世家物业管理处进行处理,您反映的擅自利用小区大门从事经营商业广告的行为,已现场责令物业提交相关资料配合调查,下来跟进处理。”
详见截图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