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城观察

惠州市惠阳区尚城世家小区

税局要求物业依法依规配合开发票

业主缴纳物业管理费之后,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开具发票,这本来应该是很平常、很简单的小事。

但是,尚城世家小区的物业公司(深圳市彩生活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尚城世家分公司)却似乎偏要把开发票这件小事搞得复杂化,似乎以多种理由借口设置障碍、增加消费者索取发票的难度和时间成本。

根据尚城世家小区某业主在惠州市12345平台反映的情况(详见截图)简述如下:

9月27日,业主请物业公司开具发票,物业人员说“你发抬头过来”,业主回答“如实开具即可”,抬头就是业主姓名,物业人员未提出疑问。

10月31日,业主追问此事进度,物业人员问“开发票要备注什么”,业主回答“正常开,照实开”。

11月4日,业主再次询问,物业公司又提出新花样:需要提供身份证号码,否则没法开

11月5日,业主向惠阳区税务局求助:

11月14日,在惠阳区税务局的帮助下,物业公司才开具发票,业主才拿到发票。

从9月27日,到11月14日,将近50天!竟然如此艰难?原本简单的小事,竟然被尚城世家彩生活物业公司搞成如此复杂?何必呢?


因12345平台的回复很简略,疑问未能明确,该业主随后又再咨询惠阳区税务局对此事的处理和看法:

如上图,2024年12月5日,惠阳区税务局再作详细回复:“关于您反映该物业公司不开具发票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对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且责令其为您开具发票,特别强调给个人开具发票并不需要身份证号码,可以根据业主姓名进行开具发票,要求其以后必须依法依规配合业主开具发票,不得推诿,物业公司表示知悉。

归类:物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