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30日,就曾有业主向物业公司反映二期地下室的消防应急照明灯普遍有问题,建议物业公司及时排查并解决。
但是,半年多过去了,问题依旧,可见物业公司根本就没有重视、没有解决。同时也不难想象,物业公司平时对消防设施的检查工作有做到吗?定期维护保养更是难以奢望吧?
于是,2024年11月29日,向消防部门反映:
如上图,当日(2024年11月29日)惠阳区消防救援大队回复:“经惠阳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该小区地下室部分应急照明灯合格信息模糊不清且断电后照明时间不足90分钟,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已责令物业限期改正。……”